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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德县国土资源局 深入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大调研”


来源: 时间:2018年07月24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今年汛期,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持续强降雨比常年多10%以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巡查力度,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避让在先”的原则,切实抓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县地灾办从5月开始至7月相继开展了五次省级、州级、县级不同范围的汛期督导检查,并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把存在问题反馈给对应乡镇督促整改,有力有序的推进主汛期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7月17日至7月18日,喜德县常务副县长比布吴奖带队,再次与县国土局负责人、地环站工作人员、技术支撑单位及督导员一起到沙马拉达乡、且拖乡、贺波洛乡、拉克乡、冕山镇、光明镇、红莫镇、鲁基乡、李子乡等乡镇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调研。

  此次调研重点是:(一)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城镇、乡村等居民集聚区、学校、医院等重要场所、重要交通干线、重要基础设施、河道、在建工程项目和在建矿山的防灾准备工作等。(二)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对所涉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将排查重点放在泥石流沟口、堆积扇、靠山、靠崖以及旅游景点、交通干线、学校、机关、厂区矿区、重大基础设施、城镇、村社等人口密集地区、工程施工场所等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地区,并做好排查记录。排查工作要是否做到100%的自查率。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排查工作,将各项防灾责任和措施层层分解落实到村、到组、到点、到人,进一步完善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制度,落实防灾责任和措施,确保责任主体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严禁出现因工作不力而出现的漏报、瞒报、多报隐患点的行为发生,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地灾隐患排查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各乡(镇)必须组织人员对自己行政区域内进行“拉网式”排查的情况。排查的内容如下:

  1、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形情况、影响范围、可能导致的经济损失等是否有所变化。

  2、各个地质灾害及山洪灾害隐患点防灾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是否科学合理。

  3、监测措施是否到位,监测方式是否科学、警示牌是否直观和全面。

  4、群测群防监测人是否认真履行职责,电话是否畅通。

  5、“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情况,是否对威胁对象做到全覆盖;

  6、是否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出现险情征兆时的预警信号、受威胁群众的撤离路线和临时避险场所是否明确;

  7、排查时发现的隐患是否上报,并采取相应的防灾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加强汛期督查工作,加强对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进行督查,督查内容:(1)领导机构建设情况,包括:乡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村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建设;(2)“一表双卡”的发放;(3)四个制度的落实;(4)防灾责任的落实;(5)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的开展情况;(6)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情况;(7)值班值守及监测人员的落实情况;(8)应急抢险队伍落实情况;(9)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工具的配备;(10)两个预案的落实。

  通过此次调研,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将认真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督查情况将纳入年终目督考核,对在工作中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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