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川委办〔2015〕17号)和《凉山州行政审批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州、县(市)两级行政权力清单清理优化工作的通知》(凉审改办〔2015〕3号)要求,县政府办会同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从2015年6月开始清理优化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形成了喜德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附件:喜德县县级行政权力清单.rar
喜德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代章)
2015年11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