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划针对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的现状特征和现实问题,在生态保护、资源评价、土地利用、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了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发展目标及景区各景观特色定位,构建了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独具特色的空间格局,从风景区保护与发展的角度提出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的总体发展战略,及景区在资源保护、景区发展、建设引导等方面的重要对策。   一、规划原则   1、强调保护与利用的平衡   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首要任务就是继承并保护好人文和自然景观及生态环境,使之世代永续利用。同时,为使风景区拥有的资源环境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采用各得其所的方式平衡保护与利用的关系。   2、突出主体景观的拟人特性   峰岭景观与海子景观,以及所附着的彝族文化,是小相岭风景名胜区的核心生命力和吸引力。因此,小相岭风景名胜区的游览组织不同于一般自然类型的风景区,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大力渲染其自然山水景观所承载的历史人文内涵,把它们完整而有效的展示给游人,形成风景区独特的景观特征。   3、丰富游览方式与游览内容   由于主要游览区海拔偏高,主要景源分布在山体高程的两端,中部区域景点较少,作为风景区主要展示内容的支格阿龙传说等地方彝族文化处于隐性状态。因此,风景区的规划建设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组织相应的游览方式和展示设施,加强可参与的游览项目安排,以增加展示的生动性,提高风景游览和文化体验的效果。   4、控制开发强度、设施布局与风格规模   根据风景名胜区景观分布、海拔高度、用地条件和生态承载力大小,按照国家条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功能分区,统一安排服务接待、生态保护和居民社会发展的用地布局,使风景区内各项事业得到协调发展。对区内必须安排的功能设施,则严格控制其功能内容以及布点、规模和风格,保证风景区规划建设的统一有序。   5、配置完善的基础设施   按照风景区功能结构、项目安排和服务设施配置等需求,配置完善系统的路、水、电以及能源、垃圾、通讯等设施,确保风景区生态环境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也保障风景区使用功能的有效实现。   二、规划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   生态环境优良,展示内容丰富,服务设施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保护和利用协调,管理和经营有效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2.近期发展目标   风景区近期发展目标,在完成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完成两处一级景区的详细规划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完成风景区基本的道路骨架和主峰、主峰与海子群周边地段的主要游览步道、标志标牌、安全设施和环卫辅助设施等,基本实现俄尔者峨与海子群片区的全面开放。同时组织风景区出入口标志与管理设施配套,开展对外宣传和对大型设施实施特许经营的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有组织开放游览的准备。   3. 远期发展目标   开展九盘营和登相营旅游村详细规划,完成旅游村主要功能设施配套,进一步丰富历史文化功能,同时建设中部游览区主要游览道路、服务设施、标志标牌、安全设施和环卫辅助设施,组织两处服务接待基地之间的古道体验游览活动以及多样化的风景区游览环线和特色游览活动项目,凸显风景区两大景源特色,基本实现风景区功能结构的全面完善。   三、规划范围、面积   1.风景名胜区范围   风景名胜区范围北起冕宁县城东北小药沟北侧支沟沟顶,向东过海拔4120m山头至海拔3471m山头,至南箐村所在河谷海拔2445m河流汇合处,至海拔2977m山头,至深沟河南侧海拔3030m山头,之后基本沿深沟河以南300m范围向西,至登相营以西,之后沿省道317线向北,基本与深沟河以北200m线重合,至九盘营东侧山沟,之后沿山沟向北,至沟西侧海拔3220m山头,至海拔3380m山头,向西至海河所在山沟海拔2830河流汇合处,向西北至海拔4141m山头,之后基本沿海拔3600m等高线,直至与北界重合。   本次规划界定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面积68.6平方公里。   2.核心景区范围确定   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最集中的、最具观赏价值的、最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即是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范围为:灵山、灵海景区以及灵泉景区北部,核心景区总面积为21.73平方公里;其中灵山景区面积11.06平方公里,灵海景区面积8.19平方公里;灵泉景区北部面积2.48平方公里。   四、规划性质   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以峰丛脊岭、海子溪瀑、历史文化为主要景观特征,供人们开展观光揽胜、文化体验、风情展示等旅游活动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五、资源评价   1.风景资源类型   按《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风景区景观由二大类六中类十三小类构成,如下风景资源类型表:  
             
              
              | 自 然 景 源 | 天景 | 日月星光 | 风景名胜区全域 | 日照金山 |   
              | 冰雪霜露 | 雪景 |   
              | 地景 | 山景 | 风景名胜区全域 | 俄尔者峨 |   
              | 生景 | 森林 | 风景名胜区全域 | 原始冷杉林、万亩杜鹃、黄背栎林 |   
              | 草原草甸 | 哈索、望天坡 | 高山草甸 |   
              | 植物生态群落 | 风景名胜区全域 |  |   
              | 物候季相景观 | 马鞍山 | 红叶 |   
              | 水景 | 湖泊 | 风景名胜区全域 | 阿龙海、映山湖 |   
              | 瀑布 | 灵泉、龙须瀑布 |   
              | 冰川 | 冰窖、冰斗、角峰、漂砾及冰川刻槽 |   
              | 人 文 景 源 | 胜迹 | 遗址遗迹 | 哈索、登相营 | 灵关古道、登相营 |   
              | 风物 | 民族民俗 | 风景名胜区全域 | 彝族 |   
              | 服饰 | 彝族服饰 |   
              | 大类 | 中类 | 小类 | 分布地域 | 代表景观 |    2、风景资源整体评价   无论从景观的优美程度或视觉冲击力的角度看,峰岭景观和海子景观都是风景区的景观主体,且两大主体景观的拟人倾向均十分强烈。受海拔高度的影响,风景区景观资源具有明显的立体分布特征,从高至低形成了峰丛脊岭景观—冰川遗迹景观—高山草甸景观—海子溪瀑景观—冷杉植被群落景观—杜鹃植被群落景观—低矮灌丛植被群落景观—河流景观的垂直结构。   3、景源分区评价   根据区内风景名胜资源的分布情况,将其分为北景片和南景片两大部分,同时根据各片区内的景点级别、分布规模、密集程度划分出7个景群。在相关区域划分的两大片区7个景群中,一级景群2个、二级景群3个、三级景群2个,具体评价结果如下:   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景片评价结果表  
             
              
              | 景片 名称 | 序号 | 景群名称 | 级别 | 景观特征 |   
              | 北 景 片 | 1 | 峰岭景观群 | 一 | 山峰、岭脊、天象 |   
              | 2 | 海子溪瀑景观群 | 一 | 海子、溪流、瀑布、山泉 |   
              | 3 | 冷杉景观群 | 二 | 冷杉林 |   
              | 4 | 高山杜鹃景观群 | 二 | 杜鹃林 |   
              | 南 景 片 | 5 | 井泉景观群 | 三 | 井泉、奇石 |   
              | 6 | 草甸、红叶景观群 | 三 | 草甸、彩林 |   
              | 7 | 古遗迹景观群 | 二 | 古遗迹、古遗址 |    4.景点评价   通过分类、分级进行综合评价,将景点分为人文景点、自然景点两类进行评价。景点评价结果如下:   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景点评价结果一览表  
             
              
              | 北 景 片 北 景 片 | 峰岭景观群 | 1 | 俄尔者峨峰 | 自然、山峰 | Ⅰ |   
              | 2 | 小相岭霞光 | 自然、天象 | Ⅲ |   
              | 3 | 马鞍山 | 自然、山峰 | Ⅲ |   
              | 海子溪泉景观群 | 4 | 阿龙海 | 自然、湖泊 | Ⅰ |   
              | 5 | 龙脊岛 | 自然、岛屿 | Ⅲ |   
              | 6 | 灵海 | 自然、湖泊 | Ⅰ |   
              | 7 | 慈母海 | 自然、湖泊 | Ⅰ |   
              | 8 | 龙须瀑布 | 自然、瀑布 | Ⅰ |   
              | 9 | 太极湖 | 自然、湖泊 | Ⅱ |   
              | 10 | 饮马湖 | 自然、湖泊 | Ⅲ |   
              | 11 | 映山湖 | 自然、湖泊 | Ⅲ |   
              | 12 | 红海 | 自然、湖泊 | Ⅲ |   
              | 13 | 鸟鸣湖 | 自然、湖泊 | Ⅳ |   
              | 14 | 落月湖 | 自然、湖泊 | Ⅲ |   
              | 15 | 龙首湖 | 自然、湖泊 | Ⅱ |   
              | 16 | 龙眼湖 | 自然、湖泊 | Ⅳ |   
              | 17 | 月光岭 | 自然、山峰 | Ⅲ |   
              | 18 | 望峰亭 | 人文 | Ⅳ |   
              | 19 | 极目亭 | 人文 | Ⅳ |   
              | 20 | 珍珠湖 | 自然、湖泊 | Ⅳ |   
              | 21 | 古木逢春 | 自然、植物 | Ⅲ |   
              | 21 | 登相营 | 人文、古遗迹 | Ⅳ |   
              | 高山杜鹃景观群 | 22 | 万亩杜鹃 | 自然、植物群落 | Ⅱ |   
              | 冷杉林景观群 | 23 | 冷杉林 | 自然、植物群落 | Ⅱ |   
              | 南 景 片 | 井泉景观群 | 24 | 灵泉 | 自然、间歇泉 | Ⅰ |   
              | 25 | 枯木林 | 自然、植物群落 | Ⅲ |   
              | 26 | 鹰嘴岩 | 自然、岩石 | Ⅲ |   
              | 27 | 龙岩 | 自然、岩石 | Ⅲ |   
              | 28 | 虎跳岩 | 自然、岩石 | Ⅲ |   
              | 29 | 箭竹林 | 自然、植物群落 | Ⅲ |   
              | 30 | 观瀑亭 | 人文 | Ⅳ |   
              | 高山草甸景观群 | 31 | 高山草甸 | 自然、植物群落 | Ⅲ |   
              | 32 | 彩林秋色 | 自然、山林 | Ⅳ |   
              | 33 | 杜鹃花海 | 自然、植物群落 | Ⅲ |   
              | 古遗迹景观群 | 34 | 登相营 | 人文、古遗迹 | Ⅰ |   
              | 35 | 灵关古道 | 人文、古遗迹 | Ⅰ |   
              | 36 | 高山草甸 | 自然、植物群落 | Ⅲ |   
              | 37 | 清溪驿 | 人文、古遗迹 | Ⅲ |   
              | 38 | 彝王府 | 人文、古遗迹 | Ⅲ |   
              | 39 | 哈索 | 人文、古遗迹 | Ⅲ |   
              | 景片 序号 | 景群 名称 | 景点 序号 | 景点名称 | 景点类型 | 级别 |    六、功能布局   1.功能分区   依据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用地特点、景观资源分布和保护要求,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风景游览区、景观协调区和发展控制区三大类。   1)风景游览区   该区以风景展示、游览体验等为主要目的,引导游人进入游览,本区应严格控制与风景和游览无关的设施建设,对居民生产、生活进行调控。面积40.12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面积的58.5%。   2)景观协调区   该区域为高海拔地带,是风景区的景观背景轮廓,属于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维护和景观补充区,以风景名胜区的环境维护为主要目的。面积22.35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2.6%。   3)发展控制区   该区域自然景观一般,有居民分布,可开展乡村旅游活动或小规模生态旅游活动。面积6.13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8.9%。   2.风景区分区   根据该风景名胜区的景源类型:景观单元、地形、地貌单元等,将其分为四个景区,一个发展控制区、一个景观协调区。即:  
             
              
              | 景区名称 | 面积 |   
              | 灵山景区 | 11.06 |   
              | 灵海景区 | 8.19 |   
              | 灵关景区 | 11.45 |   
              | 灵泉景区 | 9.42 |   
              | 景观协调区 | 22.35 |   
              | 发展控制区 | 6.13 |   
              | 合  计 | 68.60 |    1)灵山景区   位于风景名胜区的西北部,总面积11.06平方公里。以小相岭峰脊和俄尔者峨主峰为景观主题,以彝族的圣山和彝族龙神话传说为载体。以小相岭霞光、峰丛、岭脊、俄尔者峨山主峰和高山自然生态环境等为观赏对象,使游人感受到俄尔者俄主峰和景观空间巍峨大气与阳刚之美,是风景区代表性景区之一。   2)灵关景区   位于风景区的南部,总面积11.45平方公里。以灵关古道为主题,东、西分别以登相营、哈索为节点,以古道上留下的神秘历史痕迹等为观赏对象,让游人感受到古代商旅气氛和历史的沧桑变迁,是风景区的代表性景区之一。   3)灵海景区   位于风景名胜区北部中间,总面积8.19平方公里。以海子群为景观主体,是彝族理想、价值、母爱等文化内容的神话传说的仙然境界。以阿龙海、灵海、慈母海、龙须瀑布、饮马湖和落月湖及周边的天象变幻、冰川遗迹和高山杜鹃林为观赏对象,使游人感受到海子群的空灵飘逸和整体空间的神秘变幻与仙境气氛,是风景区的主要景区。   4)灵泉景区   位于风景名胜区西南部,总面积9.42平方公里。以龙岩灵泉间隙泉为基点,承载着当地文化与此有关的许多历史传说,以灵泉、龙岩、虎跳岩、鹰嘴岩和彩林秋色等为观赏对象,使游人感受间歇泉的神奇与丰富的自然生态、植物季相景观,是风景区的主要景区。   5)景观协调区   位于风景区北端,总面积22.35平方公里。区内为高海拔地带,主要是风景区的景观背景轮廓,主要起景观协调作用,游人无需涉足。   6)发展控制区   位于风景区南部的中间地带,总面积6.13平方公里,属风景区景观贫乏区,主要用于风景区游赏设施建设用地,如车游道、索道等。   七、保护培育   1.分区保护与措施   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规划按照资源价值等级大小以及保护利用程度的不同,将风景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三个层次。   1)一级保护区的范围及保护措施   ①一级保护区的范围   一级保护区是风景名胜区的核心保护范围,灵山景区、灵海景区和登相营遗址保护范围(按文物保护规划,将东至城墙外30米康家古树范围内,南至城墙外30米低压电杆范围内,西至城墙外25米公路以东范围内,北至城墙外40米大树范围内作为遗址保护范围),面积19.25平方公里。   ②一级保护区保护措施   ●严格保持并完善风景景观环境,使景点更富魅力。   ●可设置风景游赏所必需的游览步道、观景点等相关设施。   ●景点的风景游赏设施配备,即游步道、观景摄影台、景点标示等小品的建设都须仔细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人文景点的建设完善应在充分尊重其固有风貌的基础上进行。   ●禁止与风景游赏无关的项目进入,不得设置旅宿床位。   ●机动交通不得进入。   2)二级保护区的范围及保护措施   ①二级保护区的范围   为自然恢复能力较强的区域,其水域、土壤、植被等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生态承载力较强。该区域由灵泉、灵关景区西片区组成,面积14.90平方公里。   ②二级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保持并完善风景景观环境。   ●可安排规划确定的旅宿床位、餐饮服务等游览设施,但必须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项目进入。   ●游览设施、交通设施、基础工程设施的建设在总体规划和相关详细规划的指导下,仔细论证、设计后,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3)三级保护区的范围及保护措施   ①三级保护区的范围   将风景名胜区内除一、二级保护区的区域设为三级保护区,主要包括景观协调区、发展控制区及除登相营外的灵关景区西片区等生态环境较好、对风景游览起烘托作用、目前存在少量生产活动的区域,面积34.45平方公里。   ②三级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可以安排各项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及基地。   ●允许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安排居民生产、经营管理、社会组织等设施,但应控制各项设施规模。   ●居民点、游览设施、交通设施、基础工程设施均须进行详细规划和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按规划实施。   ●详细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建设风貌必须与风景环境相协调,接待服务设施等功能应有利于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营运,基础工程设施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满足环保要求。   ●对公路沿线视线可及范围内的景观严格保护,禁止夹道建设,建筑要依山就势、高低错落。   八、景区游赏规划   1.全景游线   展示风景区全部主要景观文化。其游线走向为:   ●登相营文化游览―(马、步、索道)―灵泉景区游览―(马、步)―灵山景区游览―(步)―灵海景区游览―(索道)―(车)―灵关古道游览―(马、步)—九盘营文化游览;   ●九盘营文化游览―(车)—灵关古道游览―(车)―(索道)―(步)―灵海景区游览―(步)―灵山景区游览―(马)―灵泉景区游览―(马、索道)―登相营文化游览。   2.专题游览线   依托自然山水、历史文化和民族风情,组织观光揽胜、休闲游览、历史文化三个主题游览线,分别对应中山和高山区段。   1)历史文化(中山)游览线   以参与文化大型活动和体验古道商旅文化为主,其游线走向为:   ●登相营文化游览―(马、步)―(车)—九盘营文化游览―灵关古道―(马、步)―(车)―登相营;:   ●九盘营文化游览―(马、步)―灵关古道―(马、步)―(车)—登相营文化游览―(车)―九盘营。   2)游览休闲(中山)游览线   以观赏灵泉和体验当地民俗“溪泉文化”为主,其游线走向为:   ●登相营文化游览―(车)―九盘营文化游览―(索道)―灵泉景区游览―(马、步)―九盘营;   ●九盘营文化游览―(车)―望天坡―(步)―灵泉景区游览―(马、步)―登相营文化游览,或其反向。   3)观光揽胜(高山)游览线   以观赏岭脊峰丛和海子景观、体验彝族圣山与仙境神话风情为主,其游线走向为:   登相营文化游览―九盘营文化游览(或直接由九盘营入口进入)―(车)―(索道)―(步)―灵海景区游览―(步)―灵山景区游览―(步)―(索道)―(车)―九盘营。   3.服务部   根据游线走向和游览时间、距离,在中途结点安排的休息场所,风景区内共设15处。配置设施包括小卖部、导游牌、休息平台等。   区内整体旅游设施配置情况如下:  
             
              
              | 地点 | 内  容  设  置 |   
              | 登相营旅游村 | 1000床的各级旅馆、车站、车场、修理、油站、管理站、各级餐馆、商店、储蓄所、娱乐设施、邮政所、电信营业点、派出所、医院 |   
              | 九盘营旅游村 | 600床的各级旅馆、车站、修理、油站、各级餐厅 |   
              | 望天坡旅游点 | 200床位的旅馆、车站、车场、修理、油站、快餐 |   
              | 哈索旅游点 | 200床位的旅馆、车站、车场、修理、油站、快餐 |   
              | 俄尔者峨服务部 | 小卖部、导游小品、休息庇护、公厕 |   
              | 古木逢春服务部 |   
              | 九盘营索道下站服务部 |   
              | 九盘营索道上站服务部 |   
              | 灵关古道服务部 |   
              | 灵泉服务部 |   
              | 望天坡索道上站服务部 |   
              | 望天坡索道下站服务部 |   
              | 珍珠湖服务部 |   
              | 月光岭服务部 |   
              | 太极湖服务部 |   
              | 阿龙海服务部 |   
              | 枯木林服务部 |   
              | 龙须瀑布服务部 |   
              | 慈母海服务部 |    九、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1.规划方案   风景名胜区人口密度适中,但用地并不宽余,因此,必须控制人口规模的机械增长。按风景区功能结构的总体要求,区内用地实行下列等级的居住强度分工:   1)无居民区   整个景观协调区、灵山景区、灵海景区、灵泉景区,以及现状无人居住的范围,均划为无居民区。   2)居民控制区   通过新增人口集中到聚居区的方式,控制现状居民在一定的数量内。鼓励自然减少聚居人口。   2.农村居民点系统规划   保留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名胜区内居民,居民点布局不作大幅度调整。登相营居民点作为新建居民点,建筑风格较为统一,但风格较为接近汉族村落;则古、鸡达古、九盘营居民点建筑建造水平较为参差,风格较为杂乱。建议对则古、鸡达古、九盘营居民点进行建筑风貌专项改造规划,对建筑风格进行统一,对老旧危房进行翻新;同时建议对各个居民点在色彩、建筑装饰、外环境等方面进行改进,使其具有较浓的喜德地方彝族风格。另外建议对居民点的建筑内装修进行改进,使其具有一定的接待及服务功能。   3.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1)经济现状分析   小相岭-灵关古道风景区及其周边产业结构单一,以农业和少量的牧业、工矿业为主,与风景旅游相关的服务业尚未形成。   2)经济发展方向   以保护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旅游服务为主导,积极发展以旅游为龙头的第三产业、生态产业和生态副业,形成与环境协调互惠、共同协调发展的风景名胜区经济体系。   3)经济结构导向   ●提倡发展   风景名胜区提倡发展以旅游为中心的第三产业。优先发展资源保护、基础设施、旅游设施和民族文化事业,进行餐饮、住宿、娱乐等旅游设施建设,引导发展旅游商业和服务业。   ●允许发展   风景名胜区指定地段,允许发展不污染环境,不影响景观的历史文化、手工制作业,以及旅游必需的农副产品生产和旅游工艺品、纪念品生产。   ●控制发展   风景名胜区控制发展城市型商业和游乐业。   ●限制发展   风景名胜区禁止发展污染和破坏环境的狩猎、砍伐、采矿、建材、化工、冶炼等经济行业,以及其他与风景环境不协调的产业。   4)产业结构调整   ●旅游服务方面要坚持以点带面、逐步发展,从重点服务设施建设和有序开展居民家庭式服务开始,逐步发展为大型服务和高层次、高品位文化接待,积极引导风景游览与民俗采风、民间风情、民族歌舞表演等多元化文化活动发展;服务设施配置上则从单一的解决交通、餐饮等基本需求开始,逐步向等级配套的多类型服务发展。   ●农牧业应逐步向旅游服务业转移。除保留小山村附近的少量耕地、作为民俗展示和土特产品生产用地外,其他耕地应全面退耕还林。   ●强化风景名胜区内林业资源的保护,禁止乱砍乱伐,无林荒坡结合天然林保护工程,尽快恢复植被,加强抚育管理。   5)经济发展空间布局   ●文化产业区   以区内低山区部分的文化遗迹、文化设施建设为契机,大力发展文化演艺、休闲、娱乐,以及参与性文化活动等,形成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产业区。   ●土特产品生产经济区   利用景观协调区的广大山林,可适当发展菌类、药材以及其他山货等土特产品的种植生产。   ●手工业加工经济区   利用现有彝族村寨,组织以户为单位的、可供参与的民族日用品、工艺品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