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28日县安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对辖区内12家企业,其中:非煤矿山5家、冶金行业3家、建设施工3家、交通运输1家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以查看财务报表、台帐、购物清单、实物等方式进行,通过督查发现大多企业存在未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费用使用台账不规范、名目不清、帐实不符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共下达了隐患整改指令书9 份,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企业正确把握理解总局及省局相关文件精神,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